王安石怎样实行变法的?新法为何遭到守旧势力的猛烈反扑和围攻?

王安石(1021—1086年),北宋时期杰出的地主阶级改革家,他在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领域提出过一整套系统的新法,并曾在一定时期内付诸实施,试图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。 王安石,字介甫,出身于抚州临川一个普通官僚地主家庭。年轻时,他聪慧勤勉,二十二岁中进士,开始踏入地方行政的实践。1047年,他出任鄞县知县,便开始尝试政治改革,致力于开发农田和水利,初显成效。他深知,民众贫困的根源在于豪强大姓兼并土地,导致社会失衡。在舒州通判任内,他写下《发廪》中的三年佐荒州,市有弃饿婴,崎岖山谷间,百室无一盈,以及《感事》中的丰年不饱食,水旱尚何有?和《兼并》里的俗吏不知方,掊克乃为才,直指社会矛盾和官僚腐败,展现了他诛抑兼并、济民安邦的政治抱负。 在他之前,也有一些有远见的地主阶级政治家,面对社会危机提出改革方案。范仲淹在1043年便向宋仁宗提出十条建议,倡导政治、经济方面的新政。然而,王安石曾向宋仁宗呈上详尽的意见书,却未能引起重视。直到年轻的宋神宗赵顼登基,急于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、巩固统治,他才破格提拔王安石,赋予他推行改革的重任。 1069年(熙宁二年),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开始实施变法,中央成立了制订新法的机关——制置三司条例司,三司本为财政管理机构,包括户部、度支、盐铁。条例司的设立,表明王安石的新法以理财为核心,旨在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,集中力量整顿国家经济。

展开剩余26%

王安石的新法,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贵族和富商对民众的掠夺,实现了地主阶级内部财力再分配,损有余以补不足,力求民不加赋而国足用。然而,正因为它触动了大官僚贵族的经济特权,新法遭到守旧势力的猛烈反扑与激烈攻击。

发布于:天津市

下一篇:没有了

Powered by 时时彩0369玩法稳胜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Powered by365站群 © 2013-2024